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一)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原则

(二)开源与节约的原则

(三)产权化与有偿使用的原则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