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及分析

法律分析:我国《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法《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同诉讼与普通的***同诉讼。必要的***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同诉讼中,***同起诉讼或***同应诉的人,叫做***同诉讼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诉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