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说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的核心?
宪法是母法,是根据法,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则无效!因此,树立宪法的权威,也就树立了其他法律的权威,宪法至上了,其他法律才能至上!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庄严宣告:“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正文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社会主义中国以最高法——宪法的形式,确认了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观念、制度的基础。同时,基于中国***产党的执政党特殊地位,《中国***产党章程》在总纲中也明确指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上规定,就是“宪法法律至上”的制度表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深刻把握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