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有什么历史沿革?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原北京师范学院于1955 年设立的政治理论教研室,经过几十年的传承、积淀和发展,学院已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培养传统,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首都北京乃至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党政、司法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学院下设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和哲学四个系( 其中哲学系隔年招生,本年不招生),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取得新进展、新成绩和新突破。

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7 人,其中教授17 人,副教授27 人;博士生导师9 人,硕士生导师36 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57 人。学院是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阵地,涵盖哲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四个一级学科。现有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计8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有哲学、法学、政治学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计17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以“崇德求真,知行合一”为院训,以“正直、诚毅、日新、博达”的学生品格为培养目标,着力打造优质的学生成长成才平台,倡导和鼓励学生开展广泛阅读和社会实践,形成浓厚的“勇于探索钻研、乐于担当奉献”的学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