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是遗物吗
简牍是遗物。
从已出土的简牍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书类,一类是著作类。
1、文书类
20世纪40年代以前出土的简牍文献,除了孔子旧宅的壁中书和西晋时发现的汲冢书以外,大都属于此类。在战国时期的楚墓出土的竹、木简,几乎都是随葬品的清单(遣策)。云梦秦简,大部分是法律文书,由于中国唐代以前的法典,除了古籍中引用的一些条文外全部亡佚,所以这批秦简是研究秦代法律仅有的资料。
居延、敦煌等地出土了皇帝的诏书、中央政府和各级组织下发的一些文书(如通缉令、边境备警的通知、烽火信号的规定、任免官吏的公文等)。破城子遗址出土了一些向上级递呈的公文(如《燧长病书牒》)和同级组织之间的往来文书(如《塞上烽火品约》)等等。
2、著作类
内容相中国古代以经过整治的竹、木为记录载体的文献。“简”是用竹、木削成的长条;“牍”是用木间或用竹剖成的板片。上面的文字是用毛笔书写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已有“册”字,故有学者认为殷商时期已利用简为书写材料。
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是战国初期的。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知,简牍文献流行于先秦,两汉时期最盛,直到东晋末年才被已发明四五百年的纸质文献所取代,作为主要的文献形式在中国使用的时间长达千余年。
简牍制作
把竹子、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再将表面刮削平滑,这种用作写字的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竹简或木简,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牍或木牍。简的长度不一样,有的三尺长,有的只有五寸。经书和法律,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
写信的简长一尺,所以古人又把信称为“尺牍”。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有的写三四十个字,有的只写几个字。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