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禁,八不准,五杜绝”是什么?

五条禁令:

一、严禁涉黄、涉赌、涉毒。

二、严禁从事宗教活动。

三、严禁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严禁工作日饮酒。

五、严禁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 私自在校外兼职。

八不准:

一、不准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言行以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三、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礼品、礼金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四、不准在工作期间下棋、打牌、炒股票(基金)、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片;

五、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会客以及进行其它有悖教师形象的行为;

六、不准单独留异性学生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七、不准排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成绩名次,或设法迫使学困生退学、转学;

八、不准语言粗鲁、不修边幅、浓妆艳抹或奇装异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