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的含义包括
法律分析:1、法律必须公开,为公众知晓;
2、法律必须是普遍的,法律不能是针对一些人特别制定,必须是对所有的人同等适用;
3、法律必须是可预期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依据事先公开的、制度化的程序规则,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4、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必须能为公众所认知和理解,不能模糊不清;
5、法律必须没有内在矛盾,不仅同一法律内部不能自相矛盾,不同法律之间也不能互相矛盾;
6、法律必须合乎情理,切实可行,不能要求公民去做他做不到的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