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执勤遇恶劣天气时交通警察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以及具有本规范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需要临时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由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交通管制的,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一、交警执行条件:

1.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执法的条件。如属于交通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执法的权力等。

2.被执法人员需要有交通违法的行为。如有违法停放车辆、违反机动车通行条件的行为等。

3.交通执法人员执法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对被执法人进行罚款的,要出具合法的票据。

二、交警执行程序:

1.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2.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3.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