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 合理用地 保障发展

(2006年6月25日)

值此《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之际,我们迎来了第1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这样一个主题,意义重大而深远。

土地既是重要的资源,又是重要的资产。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多年以来,特别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坚持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对土地资源管理必须“严而又严”的总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略有增长的目标。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作用日益明显,土地利用结构日趋合理,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土地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地籍等基础业务工作全面加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5年,通过一手抓耕地保护,一手抓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现有耕地面积406.34万公顷,与2004年相比净增3.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先后有66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建设总规模4.28万公顷。其中列入国家项目库43个,***3.8万公顷,总投资5.68亿元,列入自治区项目库23个,***0.48万公顷。去年全年***批准建设用地64件,批准面积639.3公顷,保障了精伊霍铁路、中哈原油管道工程、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国道219线新藏公路改造工程和下板地枢纽工程等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完成了全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查清全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闲置和空闲存量建设用地面积4722.2公顷,促进了集约和节约用地。

通过积极推行“招、拍、挂”制度,市场决定土地资产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比例明显提高。2005年,全区***出让土地6734宗,出让面积3118.4公顷,出让合同价款19.83亿元。其中,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1028宗,出让土地面积573.94公顷,合同价款9.92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款占出让总价款的50%,较2004年提高7.1个百分点,土地资产效益进一步显现。同时,处置自治区区属改制国有企业土地资产5家,涉及土地面积788.23万平方米,涉及土地资产21.1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新疆的农业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受沙漠化、盐碱化等危害的影响,现有土地资源的退化、风化和沙化情况严重,在耕地保护方面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同时,在土地市场建设和规范方面,我区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还不高,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不够规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随意减免和挤占国有土地收益,以及违法占地,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执法难、查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认真调查研究,逐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加快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如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四个方面的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抓紧开展全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以规划为龙头,统筹土地综合利用工作。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各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供地保障能力

继续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严格的保护,开展对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的核查工作,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总量逐年有所增加;戈壁、荒山、荒地等非耕地得到有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基本形成。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的实施取得重大进展,支持粮食生产区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和加工转化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的形成。对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三、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增强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

启动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培训,积极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做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加快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好开发区土地的四至确权和公告工作以及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更新数据衔接和上报确认工作,提高土地统计数据的现势性,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四、继续大力推行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努力实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

过去几年的实践证明,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招、拍、挂”制度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实现了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作用,约束和规范了土地审批行政权力,杜绝了土地交易的随意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体系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稳步推进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制定出台自治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规则,在重点解决群体性上访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探索和建立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推广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研究建立征地纠纷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以转变职能为重点,推进地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改革措施,重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六、继续深入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

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健全制度,改进作风,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公开、便民、高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文明示范窗口”建设。继续抓好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开展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部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努力构建一支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在努力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倡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观念。通过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珍惜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意识,促进土地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为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纪念第16个“全国土地日”而作,原载《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