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追偿权为什么是物权而不是债权?
担保权同时具有物权性质和债权性质。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又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保证人担保,另一种是债务人提供物权担保(担保物权),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设立担保物权一般又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一种是物权法律关系。如果债务人选择无权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种担保形式没有追偿权一说。
另一种是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保证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担保物权请求权,如果保证人提供人的担保,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债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