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上班到底有没有加班费?

三八妇女节上班不算加班。如果劳动者在“妇女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算正常上班。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版)》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应当放假半天。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不得剥夺女职工享有的休息休假权,若妇女节恰逢工作日,应当为女职工放假半天,如果正常上班,要支付正常工资。当然,若妇女节恰逢周末休息日,用人单位无须为女职工补假,但是女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就算加班,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费。由此不难看出,无论三八妇女节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女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三八妇女节上班怎么算工资三八妇女节放假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也就是两倍工资。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妇女节”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只需支付正常工资即可,无需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