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找不到工作可以领失业金吗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属于自动离职的,或是本人主动辞职的,不符合社保法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这是因为属于本人意愿离职的。本人意愿离职的,要么就是重新找好了新的工作单位,要么就是自己灵活就业,但不管出于哪种动机离职,都是本人意愿的真实表现。当然也还有一种属于被迫离职或是被动离职的,这种离职虽然是自动离职,但不属于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虽然也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但由于拿不到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而用人单位出具的是离职证明,在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形下,还是无法证明是非本人意愿,所以在操作实践中,也只能认定为本人意愿离职,只要是本人意愿离职,哪怕缴纳了再长的失业保险,也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