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众创空间怎么申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5〕140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8〕183号),更好地服务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建设新型创业孵化模式的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根据《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和漳州市示范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和示范众创空间认定根据《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专职管理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等;
5.相关管理制度;
6.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名录,并提供与众创空间签署的入驻协议;已转化的创业企业应提供加盖各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漳州市示范众创空间应提交下列材料:
1.漳州市示范众创空间申报表(见附件2);
2.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
3.众创空间运营情况与服务模式介绍(内容包含众创空间基本情况、运营方案、盈利模式、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四众”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孵化服务队伍建设、创业导师等创业服务以及2个(含)以上典型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如何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解决什么问题),并提供含标识的外景、内部环境和以往活动照片以及位置定位地图);
4.众创空间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包括:现有场地情况表、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管理和租赁场地提供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双方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入驻创业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分布图;
5.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内容包含入驻时间、企业成立时间、毕业时间和企业(团队)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
6.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表(包含融资时间、方式和金额)以及获得融资的相关证明(投资合同、投资意向书);
7.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工作内容、专兼职情况及学历证明材料;
8.创业导师名单及辅导情况;开展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的通知、照片证明材料;
9.众创空间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含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签署的为入驻企业(团队)服务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10.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二、申报材料需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订,形成目录,同时申报众创空间备案和示范众创空间认定的可只按示范众创空间认定准备材料;
四、申报单位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并将《漳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和《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与漳州市示范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或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两项不用重复申报)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