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富莱蒙离婚案在国际私法上的地位

该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问题。法国最高法院认为,鲍妃迁居德国并取得德国国籍的动机,显然是为了规避法国关于禁止离婚的规定,构成了法律规避。她在德国的离婚和再婚是通过这种法律规避手段取得的,均属无效。

2、我国《民法通则》中未就法律规避问题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由此可见,并非规避我国法律的行为都无效。但规避外国法的行为的效力问题,该意见未作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