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名词解释
议案是指向国家议事机关(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
如:法律议案(简称法案)、预算案、决算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案、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弹劾案、质询案,以及有关全国性和地方性的重大事项的议案等。
通常由具有提案权的机关或议员(代表)提出,但其内容必须是属于议事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才能成为议案。议案提出后,一般先交由某个专门机构进行审议,然后再提交议事委员会讨论,最后通过会议表决以决定其是否成立。
议案的写作要求
1、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由于议案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立法事项及重大方针政策,议案必须以法律、政策为依据。
2、语言要求准确、精练、庄重。议案篇幅不宜过长,原由要简明扼要,抓住要点,言简意赅,不必展开论述、说理,有几项就说几项,讲完即止。
3、议案的标题必须醒目、具体和明确。事项应明了、单一,一般要一案一事一题,不能一案数事。
4、情况需确实,观点要鲜明,内容要具体。有的议案在结尾处,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原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