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协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2、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全省宏观质量管理,提出全省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学术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法规研究和产品质量问题研讨。培育各条战线上质量先进的典型,表彰奖励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和质量检验工作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质检机构和企业质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验水平,普及产(商)品质量监督与质量检验知识;

4、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技术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承办政府委托的技术审查,帮助企业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水平,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5、接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承担产品质量申诉处理、质量纠纷调解、质量法律咨询、仲裁检验、质量鉴定等工作。同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6、接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组织有关机构、专家承担对江苏省商品质量信得过单位、江苏省名牌产品、质量信得过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技术性审查工作;

7、接受政府、行业委托,实施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行业性、地区性、全国性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第三方用户满意度调查和市场调查;

8、承办企业及有关单位委托的新产品投产和技术成果的鉴定,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9、积极宣传和扶持名优精品、名优企业,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作用;

10、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质量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的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组织对专用质量检验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接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防伪技术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1、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工作,为工商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提供法律援助;

12、开展交流合作,与国内外质量中介机构及相应的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促进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质量协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长三角质量水平,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13、组织出版专业刊物及有关的书籍资料。建立江苏质量网站,广泛传播质量管理信息;

14、举办经济实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5、承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