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预定了一辆重卡,提车时经销商却把预定的车卖给了别人,我可以起诉经销商吗?

如果订车时有在订购合同里写明发动机编号而经销商不予履行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案,可请求法院受理,《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定金条款即可要求以双倍定金返还,违约金即按合约违约赔偿条款履行。

如果订车时没在订购合同里写明发动机编号的,那就属于消费维权了,但你要先取得车辆不合格证明(找政府部门的相关的检测机构出据报告),然后再找工商管理局或直接申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