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不立案

法律主观: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 故意毁坏财物 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 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