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

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法官徐谟以及著名的教育家和政治家黄炎培、邵力子等一批优秀法政人才,均为南洋公学特班的学生。此外,为助长变法改制与社会进步,南洋公学在译介国外法律与法学著作方面亦领风气之先,在商务印书馆创始人、时任南洋公学译书院院长的张元济先生的主持才,首次成系列地翻译了一批国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学文献,其中,曾在特班研习法律的近代中国著名文化大师李叔同先生所翻译的《法学门径书》和《国际私法》亦在其列。

恢复法学教育,蛰伏积蓄

上海交通大学于设立了法学教研室,逐步恢复交大的法学教育事业。1992年开办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开始了法学专业教育的历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这期间,法学教育处在探索阶段,逐步在师资、科研、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成立法学院,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根据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学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学院,并投资2500万元进行一期建设,开启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的新阶段。从这一年,法学院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一跃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在坚持本科教育这个中心的同时,法学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后取得了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宪法行政法博士学位授予权。

2010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批准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教高函[2010]15号),上海交大法学专业在此次国家特色专业遴选中脱颖而出,被批准为国家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07年7月,廖凯原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将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发展开创了全新的机遇。

今后三年内,法学院计划循3个途径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一是从国外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吸引学成归国的博士;二是选用国内著名法学院的博士应 届毕业生;三是通过派往国外留学、进修和到国内法院、检察院实习等形式提高现有人员、尤其是尚无博士学位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吸收更多的学 者型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和高级律师做我校的兼职教授,让他们参与教学 、指导模拟审判、合作指导论文并参与论文答辩等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