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境内保险机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投标申请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一)已得到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二)执行《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制度和办法;
(三)具备专门的技术人才和相关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保险条款设计、风险评估、费率厘定、赔偿处理等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