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对民事判决到底有什么影响
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对民事裁判具有预决效力,当事人对该部分事实无需再举证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