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就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做任何事
法律,是一种国体、政体控制或承认下的规范:如果自觉遵守这些规范而在其中行为或行动,就叫法律内的自由;而超越了这种控制或规范,去不顾及他人的利益或自由而任意行为或行动,就叫“法律外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建立在破坏规范或控制的反社会行为,所以,必须受到国体、政体社会的坚决打击!在这种情况这下,打击一方仍然在法律的规范和控制之下,其还是“法律内的自由”,而被打击一方才算“法律外的自由”活动。由于这种活动不受控制,且胡来乱搞,所以它没有行为……一切全凭自己的高兴,给社会及人类带来极大灾难,因此,做为一个有良知的社会公民,不管在什么地方看见这种活动,都必须毫不客气的加以制止或消灭!这就是法律“内、外”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