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吗
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证人资格如下:
1、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只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2、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
3、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查阅证言笔录,并在发现笔录的内容与作证的内容不符时要求予以补充或者修改。
3.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4.对于其因作证而产生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补偿。
5.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防止因作证而遭受不法侵害。
证人依法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有义务回答公安司法人员的询问。
3.出席法庭审判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
4.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
5.对于公安司法人员询问的内容予以保密。
证人的含义: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
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证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必然引起证人作证特别是出庭作证率下降,而证人作证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产,庭审书面化、形式化,最终不利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损害了公***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证人的保护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依法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打击报复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