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二中弑师案的管理反思

在朔州二中、朔州市教育局、朔州市警方,记者的采访要求被以各种方式婉拒。

在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柳二文对记者有关“学校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防范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的提问表示反感,他反问道: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一位副局长,在记者问及有没有出台什么措施加强学校管理时,其脱口而出的竟是:怎么管?该校是个民办学校。

郝家的一位亲戚说,事发当晚10时许,校方开车派人将郝旭东的父母接走。第二天,郝家的亲戚们也赶到了朔州,但是随后校方和警方竟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进行了尸检,让家属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家属对此做法极为不解。

在朔州二中的贴吧上,知情者称,此事以校方出20万元,学生家长出80万元私了。学生家长正以修改年龄及拿到精神病鉴定书的方式将此事大事化小。

而朔州二中的一些老师和学生称,曾亲眼见到,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10月5日,李明与其家长在没有警方的陪同下来到学校。

这些消息虽然均未得到证实,但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老师和学生的关注。 山西朔州二中教师郝旭东被自己的学生李明(化名)残忍杀害。李明在其留下的一页“死亡笔记”中称“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

又见充满仇恨、绝望的心灵。对人们来说,这未必很陌生,大家曾经在马加爵身上、在广东雷州校园血案等等中见过。

是的,正如知名教育人士信力建先生所说的“学生是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野兽的”。可是,大家何曾看到教育当局正视和反思问题的诚意?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以下的细节无疑值得玩味:

在电话中,朔州二中董事长柳二文对记者“学校在此事件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防范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的提问表示反感,他反问说: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学校能有什么责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一名副局长,在被记者问及有没有出台什么措施加强学校管理时,脱口而出:怎么管?该校是所民办学校。

大家相信,记者想问的不是学校该对案件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公众也不至于把教育责任跟刑事责任给混淆了———舆论想追问的只是,如果我们承认,“学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野兽”,作为学校在整个过程中究竟需要承担怎样的教育责任? 报道中提到,李明曾被老师打断过腿,而且他父母也经常吵架闹离婚。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青少年学生的攻击性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遭受挫折后形成的巨大愤怒感。一旦他们遇到挫折或产生愤怒情绪,其攻击性情感就很可能被唤起,从而使他们从外部世界所产生的情景线索中模仿、学习的暴力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重演。

学校的教育,本来应该能够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预防或者疏导的作用,可现实却是,我们的教育及其内容对此的反应有着令人惊讶的迟钝和冷漠,而广泛存在于教育领域内的歧视却加剧了学生精神上的创伤,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了学生使用暴力的心理诱因。基于此,我想,柳二文董事长是否应该重新考虑“学校在此事中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次意外和偶然。更何况,朔州二中还是一所民办学校,因此,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才会脱口而出“怎么管?该校是所民办学校”。

我们不能肯定这位副局长把问题归因于学校的民办学校身份是想为自己推卸责任,但是,这样的逻辑是难以自洽的,因为它经不起这样的追问:公办学校发生的悲剧从来就不比民办学校少、甚至更甚。比如说,马加爵所在的云南大学可还是“211工程”院校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呢! 我把这个现象称之为中国教育改革的困境。因为众所周知,中国教育改革本应是一个放权的过程,放权意味着教育领域的多元以及更加开放。

显而易见,中国教育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除了教育行政当局对权力的眷恋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意识深处对放权有着深深的忧虑———就像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长一样,他们会担心“失控”,并把这种“失控”看作校园悲剧的根源。而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校园悲剧产生的根源事实上正是源于官僚体系的迟钝和冷漠与社会变革对教育革新的内在要求之间的矛盾,当教育当局缺乏反思问题诚意的时候,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也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