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人身权包括哪些

学生的人身权包括内容如下:

1、生命权。生命权是以生命安全为内容的、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的权利。

2、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3、健康权。是以身体的内部机能和外部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一种人权。

4、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5、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利。”

6、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