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职工不服公司的处理决定该怎么办?
现实困惑
柳某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工。一天上班的时候柳某感到十分的无聊,于是就打开游戏玩了起来。不料这时候老板外出回来,发现柳某玩游戏非常生气,当着全公司人的面将他批评了一顿,还当场宣布要扣除柳某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惩罚。柳某不断认错,说以后再不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但是老板仍然坚持要扣他的工资。柳某对此很不服,他认为自己只不过是玩了一会游戏而已,而且是在自己手头的项目已完成的情况下才玩的,他已当着全公司人的面认错,再扣他工资太过分了!那么,在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不服公司的处理决定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国《劳动法》第77条第一款就劳动争议的解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本案中,刘某不服该网络公司老板的处罚决定,与老板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本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