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制定保护和教育幼儿法令的国家

最早制定保护和教育幼儿法令的国家是法国。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保护和教育幼儿法令的国家,从1835年政府颁布《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特别视学官的规定》至今,法国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障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

如1975年颁布的《哈比改革法案》有效地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95年颁布的《幼儿学校教学大纲》进一步确定了法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动向。在这些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法国的学前教育得以持续稳步地发展。

法国幼儿的入园率一直高居世界前列。据有关资料统计,早在1992年,法国4岁~5岁儿童的入园率就达到100%,3岁儿童的入园率也高达98.8%,2岁儿童的入园率达到34.4%。如此高的入园率与法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保障有力是分不开的。

除了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法国学前教育机构的覆盖率也很高,遍及全国城乡各地。据统计。每2000人的社区中就有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政府不仅积极筹办公立母育学校(幼儿园),也鼓励和扶持私人或私立学校办园。

不仅如此,办学形式也多种多样因需而设,如幼儿园、幼儿班、托儿所、保育所、流动车等,满足了不同层次家长的需求。

法国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

在法国,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义务教育阶段为6岁-16岁),但却是是初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国对3岁~6岁幼儿实施非强制性的免费教育。

所谓“非强制性”是指家长有权决定是否让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但年满3岁的幼儿家长只要有需要,政府及公立幼儿园就有责任让幼儿接受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