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行说货被海关查验了

你找的报关行绝对有问题。

(一)不提供报关单号有问题。

1.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运载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超期申报会被处罚,由海关按超期天数征收滞报金。

2.集装箱运进堆场后,码头堆场有一个免费存放期限(一般7天左右,各堆场自己定),超过这个期限,堆场(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将向货主收取集装箱存放保管租金。

3.按照《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超期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堆场(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及时通知海关,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直接处置(如拍卖等)。

综上,报关行不可能不向海关申报,一定是申报了(绝对有报关单号),但由于某种不能告诉你的原因,才不向你提供报关单号。

(二)海关对报关单的处理

1.报关行向海关申报后,一般情况下,三个工作日之内绝对会完成审单,海关内部有通关时效监控,审单速度慢的海关会被内部批评。各海关通关现场一般有自助查询设备,货主或代理人通过输入报关单号可以在这些电脑上查询到你的报关单的流程,看看海关对报关单的处理到了哪一步。必须是报关单,所以海关说只有报关单号才能查到详细信息,这是没错的。

如果你只有集装箱号,可以向码头堆场经营人(码头公司)查询,码头公司会在每一个集装箱进入或离开堆场时,在堆场的管理系统中录入该集装箱的信息,你可以看看该集装箱是否还在堆场。

2.海关查验有严密流程:首先必须打印查验通知书给货主或代理人,码头堆场会将集装箱运到海关查验场,货主或代理人需要到场协助查验,除非多次通知后货主或代理人仍不到场,或存在走私嫌疑情况下,海关才会不等货主或代理人到场直接查验。查验结束后,货主或代理人应在查验结果上签字确认,表示认同查验结果,如不认同,可以向海关申请重新查验。查验结束后,查验结果正常,货物缴税放行,查验结果不正常,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在海关查验场的查验,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货主或代理人应向码头公司缴纳运输、搬卸费用,码头公司出具正规发票。

3.即使申报货物存在问题,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也必须走流程:在案情清晰情况下,处理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海关根据走私违规情况,出具处罚意见书,并交货主或代理人确认。情节轻微的,教育、处罚后放行、删单重报放行、补证补税后放行、退运;情节严重的,可以罚没。如果对处罚意见不服,货主或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有关猜测(无真凭实据,仅是推敲)

仅凭提单号和集装箱号,海关查不到任何信息,海关对货物的监管是通过报关行或货主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进行的,海关查验单货是否相符,也是看报关单申报内容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报关单才是法定单证。报关行不提供报关单号,你又用代理报关,报关行可能存在下列问题:

1.报关单申报的收货单位是代理,货物正常进口后,报关行(代理)把货物直接卖掉了,也就是说他直接把你的货给黑掉了。(有这种可能,但估计可能性不大,关键是看看报关行平时的声誉)

2.报关行“包税进口”,也就是说,你给报关行一笔钱,他负责把货物给你进到境内,遇到不老实的报关行,你的货物值1万,假设需要向国家交2000元税,报关行向你收这么多,但向海关申报时,申报货物只值1000元,只要向国家交200元税,他可以从中吃差价。不巧的是,海关审单时认为货物价格较低,需要与货主进行价格磋商,报关行不告诉你,自己慢慢与海关磨,所以货物尚未放行。(有这种可能,但拖上小半年的可能性也不大)

3.还是“包税进口”,你给报关行一笔钱,他负责把货物给你进到境内。但你遇到的报关行胆子太大了,故意走私。比如,你实际进口的东西是一台机器,值1万,他向海关申报的时候申报成进口了一块石头,值100元,不巧的是,又遇上海关查验,一查,海关发现报关单申报内容与实际进口货物不符,送缉私部门处理,这是明显的主观故意走私,偷逃税款甚至许可证件,海关缉私部门的处罚意见是罚没,这批货就没了,要被海关拍卖了。(估计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四)建议

1.凭集装箱号到码头公司查询,看看该集装箱进出码头堆场的时间,确定货物是否还在堆场,顺便了解集装箱被海关调到查验场查验的时间。如果堆场系统完善(这个要看码头公司的了)

,有可能你还可以查到查验记录单的编号,从而进一步找到报关单号。

2.接着找报关行,要求他提供报关单号,再去海关或者自助设备上查报关单流程,看看海关是否已经放行货物,如果海关已经放行了,那就可能是报关行把它卖了。

3.你委托报关行进口的时候应该签有代理协议,你可以凭此到法院去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