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买房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如下: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如果担保人为一般保证认的话,当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担保人才需要承担债务,在此前不用;

3、如果担保人为连带责任保证认得话,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房子担保人责任: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作为担保人,其抵押的房产将可能被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偿还债务。

担保的形式

担保方式以下几种: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作为房子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所以在成为担保人之前需要尽可能的了解各方面所具有的风险,尽量的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