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出具虚假证.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

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