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温度
作为一名律师,很欣慰能看到“一名涉嫌运毒的17岁女生被取保候审参加高考”的新闻。因为这样的办案方式能让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未成年、毒品、取保候审、高考,当这几个关键词结合到一起的时候,案件的办理的评价不只有合不合法的维度,也包含了合不合理的更高标准。合法是底线,是法律公平性的保证;合理是人性,是法律温度的体现。
取保候审,与逮捕一样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法九成以上的罪名都可以适用。取保不是说不追究刑责了,也不代表后期一定会被判得轻。理论上说,嫌疑人只要不妨碍案件办理和没有社会危险性,都可以被取保候审。别说涉毒案件,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在某些情形下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所以,给一名涉毒案件的未成年人取保,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多年的实践经验,为嫌疑人取保候审的障碍并不是法律,而是办案人。一是怕,怕嫌疑人脱保再抓麻烦;怕被害方来闹;怕领导误会自己是不是和嫌疑人关系纠缠不清。二是懒,懒得关注嫌疑人的个体状况;懒得研究案情预判结果;懒得开会、讨论、走流程。三是无能为力,上头定好调了,再怎么努力都是徒劳。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喊了多年,执行情况只能说一般般,距离优秀还差的很远。
有人问,“涉运毒案17岁女生取保参加高考,你怎么看”。我特别高兴看到办案人能充分考虑嫌疑人的个体状况和需求,作出了即合法又合理的决定。这种欣喜,可能非法律人并不会完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