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张贴楼道堆物整改通知算是尽到告知义务了吗
是的,这样的做法尽到了告知义务。
根据公安部门关于加强火灾防范及治安防范等工作的部署, 为给您和邻居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请您不要在楼道、楼道配电间内堆放杂物(电动车、鞋架、生活垃圾等),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楼道堆放的物品杂物,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一旦造成事故,物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关于这一行为,有相关案例佐证。
顺义的姜女士回家时发现自己放在自家门前的柜子不见了,后听说柜子被物业搬到了锅炉房,前去寻找无果,遂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柜子及鞋的损失***计5000余元。
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 最终驳回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被告物业曾发出关于集中清理楼道杂物的两份通知,并张贴在每个单元门的公告栏里,通知要求即日起将小区楼道内及公***区域杂物在规定日期前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本案中, 原告姜女士将柜子放置在公***楼道中本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被告物业发出清理通知后仍将其柜子放置在公***楼道,且姜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其柜子由小区物业遗失,因此姜女士请求物业赔偿其财产损失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