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认识的人担保是不是假诉讼

为不认识的人担保不一定是假诉讼。

除了一般担保,担保人相当于债务人,保证担保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利益、法律行为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这四个要件必须同时满足,该民事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反过来,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也是确认无效法律行为的标准。

所以即使为不认识的人担保并非假诉讼,在没有损害自身利益的时候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