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国际站有哪些交易规则
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制订目的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的合法权益,创建、维护和谐的商业环境,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对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用户均适用。
第三条 平等原则 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 合同优先性原则 用户就使用服务已与阿里巴巴订立合同的,则合同具有适用优先性。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应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阿里巴巴有权酌情处理,但阿里巴巴对用户的处理不应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规则修订 阿里巴巴有权随时修改本规则,修改后的规则于阿里巴巴国际网站公告时即时生效。
第二章 定义
第七条 阿里巴巴国际网站,指阿里巴巴英文站,域名为www.alibaba.com。
第八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阿里巴巴国际网站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九条 买方,指在阿里阿巴巴国际网站浏览或者购买产品的用户。
第十条 卖方,指在阿里巴巴国际网站发布产品信息、许诺销售或销售产品的用户。 第十一条 信息,指用户在阿里巴巴国际网站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公司信息、反馈信息、论坛言论等。
第十二条 交易,指买方和卖方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网站结识后,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网站的交易系统或者通过线下贸易方式从事的买卖活动。
第十三条 Escrow服务,是指阿里巴巴针对国际贸易推出的一种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服务。
第十四条 以天为单位计算期限时,均指自然日,有例外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购买服务,账号管理及服务使用
第一节 购买服务
第十五条 服务仅限用户自身购买及使用 用户应以其自身名义购买阿里巴巴国际网站的任何服务,且购买的服务仅限其自身使用: (一)禁止冒用他人名义购买服务; (二)禁止向他人出租、出借其营业执照用以购买服务; (三)不得借用、租用他人营业执照用以购买服务; (四)禁止伪造、变造营业执照用以购买服务。 第二节 账户管理
第十六条 账户管理 用户应严格保密并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并应管理及规范账户操作人的行为。同时客户需定期检查账户的安全性、不断加强对各种钓鱼网站的识别能力,应禁止离职人员继续使用账户并应及时变更密码。
第三节 服务使用
第十七条 服务仅限自身使用 用户购买的服务仅限其自身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将服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一节 信息发布的原则 第十八条 信息发布原则 用户发布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 (一)真实、准确。用户发布的信息应与实际情况一致,禁止发布虚假或夸大的情形。 (二)合法。用户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阿里巴巴国际网站禁限售规则。 (三)有效。用户发布的信息应符合电子商务英文网站的定位。 第十九条 发布含有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信息,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属于法律法规允许发布的情形。禁止发布假货、仿货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第二十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发布含有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标志的信息。 第二节 产品信息发布的规范 用户应充分、完整地描述产品,积极提高产品信息质量。 第二十一条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与产品图片、产品描述等其他信息要素相符,应尽量准确、完整、简洁,可使用商品名称、商品通称等。 第二十二条 产品关键词 用户可设置1-3个与产品相符的关键词便于买方搜索。 第二十三条 产品属性 产品属性内容应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如实填写成分、材料、尺码、品牌、型号、产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