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星李烈音被泰方起诉是依法办事还是另有隐情?
这件事情确实是李烈音做错了,是泰方依法办事的结果。
虽然说李烈音是明星,但是不管怎么样,明星也是人,做错了事情就是做错了,违反了法律就必须依法处置。
为何李烈音要被判刑五年这么严重的罪刑呢?
主要是李烈音在节目《丛林的法则》中潜到海里捕获食物,并和队友一起分享吃了它。问题就出在这个食物——三只“巨型蛤蜊”上。这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据当时节目取景地点泰国昭迈海洋国家公园负责人称,李烈音捕获的“巨型蛤蜊”是一种濒临绝种、寿命可达100年、需要被保护的海洋生物。这就意味着它在泰国的地位就和我国的熊猫差不多,十分珍稀。并且据泰国法律,李烈音已经涉嫌违反国立公园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因此可能面临罚款和监禁处罚。
?只能说李烈音被节目组坑了,为节目组背了锅而已。《丛林的法则》是一个打着冒险节目幌子的美食节目,但是想要吃海鲜咱们可以去超市去菜市场买是不是,为啥没事干非要去人家国家公园,要知道国家公园可是保护海洋生物而设立的。而且这个节目组的制作人向泰国旅游部门申请时,人家非常清晰地说明了:不得拍摄播放捕猎的内容。人家都这么说了,节目组还明目张胆丝毫没有自知之明地播放,这不是挑战人家的原则和底线吗?只能说这个节目组为了收视率也是很不负责任了。
这次泰国对李烈音的指控说是“即使不在泰国,也会想办法找到她,竟在泰国监狱服刑5年。”虽然是否真的能去韩国逮捕李烈音坐牢,但是希望这次的指控和警告能够阻止这些胆大妄为的节目继续去破坏美丽的海洋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