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该怎样算

监狱减刑怎么减1.已经判完刑,还有十天上诉期,如果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期限上诉,说明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判决生效后,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监狱执行,刑期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2.一般都是送交就近的监狱,但也有例外,由省监狱管理局决定。3.减刑主要有两方面条件:一是形式条件。即已在监狱执行一年以上,两次减刑间隔一年以上等等。二是实质条件。即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关于监狱减刑的问题?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

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2、具有立功表现的。

三、“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四、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对罪犯计分折奖的规则,对量化的奖励分应当作为减刑、假释的一个基本事实。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其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只要被揭发人构成犯罪,检举人、揭发人就可以认定有立功表现。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服刑人员进行技术革新,虽未达到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经国家鉴定部门确认的标准程度,但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经省监狱管理局和其它权威机构确认,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应视为成绩突出。

4、在抢险救灾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如服刑人员在水灾、风灾、火灾、地震、塌方或排除重大事故中积极抢救危重病人、受伤人员和公司财物,抢救或制止他犯自杀等表现积极的。

5、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有立功表现:

1、被刑罚执行机关评为省级劳改积极分子的;

2、制止、阻止破坏监管秩序,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呈报的;

3、被市、州级以上单位组织参加现身说法等重大活动,取得一定社会效果并被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可的。

七、“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经国家权威机构确认并颁发证书,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主要是指不顾个人安危,全力帮助他人摆脱危难,如抢救落水的老人、妇女、儿童和其他溺水人员,在火灾及其他灾难中救人等,应以被救者可能引起重大伤害或可能致死为前提;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抗御的自然灾害和被排除的重大事故能使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利益避免或减少重大损失,可认定为有突出表现;

6、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其他省级权威机构确认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八、对老年犯(男满六十岁,女满五十五岁)和经省人民***指定的医院诊断患有聋、哑、盲、肢体残废、精神病、癌症及其他严重疾病的残疾犯(不含自伤自残)的减刑,应当主要注重其悔罪的实际表现。只要其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劳动态度端正,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就可以视为确有悔改表现。假释的条件: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包括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假释:

1、从法院交付执行之日起,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际执行十二年以上(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的;

2、确有悔改表现的;

3、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对罪犯假释是否确实“不致危害社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察:

1、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原判犯罪的性质、犯罪事实及情节、犯罪后的态度,有无投案自守情节,以及犯罪前有无前科劣迹,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等;

2、服刑期间的一贯表现,是自始自终确有悔改表现还是时好时差,思想改造是否稳定;

3、假释的监管条件、社会、家庭环境、生活有无......>>监狱里到底是几个月一年是怎么减刑的我在里面的时候是三个月一评分,挣够分就能减刑,我在里面服刑15年,期间也减了几次2016监狱减刑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4日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第

(四)项、第

(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第

(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

(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监狱减刑分是怎么算的40分一个表扬,80分一个功,每个省不一样,河南是80分六个月,160分九个月,一个月基础分5分,劳动分2-3分监狱服刑人员一般会减刑吗当然会减刑,只要平时的学习,劳动,教育方面表现好,每到一个评估的时间就会有监狱如何快速减刑?拿钱去烧监狱里多少分可以申请减刑?多少分减一个月。浙江这里的每个月都可以报减刑假释,你家人刑期过半了可以考虑假释,减刑么判4年我们这里的政钉也就减一年左右.比如判4年,一***是48个月,等48/2=24个月刑期过半时有24X10=240分就可以假释,减刑的话,25分减一个月减一年要12X25=300分,正常情况下服刑人员每个月能拿10分左右的考核分,监狱最新减刑标准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监狱里减刑是怎么操作,程序是怎样?对有期徒刑的减刑监狱里实行“三级合议”制。首先由服刑人员所在分监区对条例减刑条件的经过分监区所有民警合议后上报监区,由监区长办公会议进行合议,通过的上报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各项材料符合法律后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因此说分监区是很关键的)要是对无期或死缓,则要上报监狱所在地的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部门,并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