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绿色建材方面的政策

法律分析:2019-09住建委《关于成立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以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2018-12住建部发布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内的10项标准旨在适应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高标准支撑和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17-04住建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1)提高建筑节能水平;2)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4)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2017-03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及重点建筑类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设,力争使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实现倍增,到2020年,全国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

2017-02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