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体户法人代表有以下权利:

1、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按照规定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决定企业内部职称和职业技能评聘?。

3、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二、个体户法人代表有以下义务:

1、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个体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备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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