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夫妻离婚怎么处理

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

一、确认财产分割

无证夫妻在离婚时,首先需要处理的是***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这包括***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双方应协商确定财产归属,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调解或诉讼。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提供购买凭证、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进行裁决。

二、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无证夫妻育有子女,离婚时还需要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等相关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抚养条件进行判决。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条件等相关证据。

三、债权债务处理

无证夫妻在婚姻期间可能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也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处理。双方应清理债权债务,并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责任。如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四、寻求法律帮助

由于无证夫妻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双方在处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因此,建议双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

无证夫妻离婚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双方应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