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条法律规定生鲜不能拒收

除非是因为生鲜破损或者是过期才可以拒收,一般情况下生鲜是不支持拒收的,生鲜的保质期都比较短,而且也不利于运输,就算拒收也是需要足够的理由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买的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还。

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生鲜不能无理由退货,但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换句话说,如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有问题,不管是不是生鲜,消费者都可以提出退货退款,而商家也应当保障消费者这一正当权益,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