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妹在广东佛山南庄镇禅城区(一条龙陶瓷)加工厂上班,不慎被机器压到,导致大拇指第一节断了一半,...

您好,你妹妹进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你向律师事务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