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对限高杆高度管辖的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中华人民***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规定了“在需要限高的地方应该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4条规定,为了防止超载货车破坏道路,县级和乡级政府有权在乡道、村道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又规定“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另由于国家标准要求消防通道需要有4米的净空,所以限高杆高度应该设置到4米以上。而笔者发现一些道路上限高杆净空高度甚至仅为2.2米,只能通行小轿车,消防车辆及卫生急救车辆根本无法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