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林的重出江湖

2013年8月,因为22岁大学生云旭阳殒命农家宾馆,使得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沉寂的胡万林再次浮出。2013年8月31日,云旭阳一行17人上午抵达旅馆,一***开了3楼7间客房,都是提前打电话订好的,来登记的是一个年龄较大的女性,应该有六七十岁了。

练功

17人中,有一个短花白头发的老人,看上去十分另类。他们这群人在路边广场上练功,别人抡胳膊打转,这个老头屁股一掉一掉,蹦得可高,双腿一扭一扭,走得可快,跟旋风一样,根本不像那个年纪的人。老人说是来跟着师傅学习的。这群人回到房间后,大约是下午四五点钟,楼上随即开始传出类似人呕吐时的巨大“吭吭”声,响动很大。

随后,楼上的人开始到楼下要水喝,他们要喝凉水,厨房水缸的水,他们都是成盆往楼上端。有的忍不住,在厨房用瓢接水,成瓢喝。在楼下不远处卖冷饮的赵枝花老人说,这群人还狂买冰棍,“一回都买了20多个”。

惶恐

8月31日晚上,楼上持续的“吭吭”声越来越大,当晚8时许,一个高个子男青年突然从楼上跑出来,神色极为恐慌,边往外跑边朝他们老夫妇两人大喊“有人快死了,下一个就是我”。

3楼306房间卫生间内,一名男青年赤身裸体,被另一名中年男子扶着,半靠在墙上,头上出血,口冒不明液体,已没了知觉,卫生间地上,还有积水。

经陈小东及随后赶到的县人民医院急救人员的持续抢救,男青年仍然宣告不治。 死去的男青年,正是云旭阳,2013年只有22岁,系郑州某高校建筑专业学生。按照云文超的说法,云旭阳此次来洛阳,曾告知他是为了“研讨中医”,求学的。

云旭阳死后,同行人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其中,两名女子还跑出宾馆,向河水中丢弃瓶装物品。在附近村民和景区警务室人员拦截下,住店的13人被堵在宾馆院子里。从云成宾馆出逃的男青年,拨打了110和120,最终也被警方带走调查。当天下午稍早时候,有3人乘车提前离开,但身份不详。

对这群神秘的房客,一个个子较高、花白短发的老人十分个性,似乎是这群人的老师,他就是是胡万林。

胡万林等四嫌犯被批捕

2013年10月10日,新安县公安局已向云文超通报了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该局对云旭阳死因的鉴定意见是“云旭阳符合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2013年10月1日新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除了胡万林,还有组织者吕伟、唐孟君、贺桂枝。此外,联络人陈永康等人,因大多属于受害人,且没有证据证明参与实施了犯罪,暂未采取相关措施。

2013年10月21日下午4时,云文超及云家代理律师张伟到新安县公安局了解情况。对家属指称的涉案物质系芒硝,该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及三中队中队长李某并未认可,但表示属于芒硝类物质,确切成分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他们已委托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的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作物质鉴定。 新安县警方证实“神医”胡万林涉案,并透露案件基本情况。参与者说,按胡万林要求,喝的是“五味汤”。

2013年10月22日下午,大河报记者拨通了此次“中医研讨”活动参与人员之一陈永康的电话。在湖北行医的陈永康,也是云旭阳的第二个师父。

他说,当时他们一行十几人,跟随胡万林进山学习养生、健身,组织者是吕伟,但他与吕伟并不熟悉。

2013年8月30日赶到洛阳后,众人集合,当晚他和云旭阳等人在洛阳住宿。8月31日上午11时,他们一块坐车赶到了龙潭大峡谷。本打算第三天开始教养生理论,没想到刚到第一天就出事了。 为何赤身裸体?

据龙潭大峡谷卫生所医生陈小东讲,当晚他接到云成酒家老板李云成电话赶到现场救治时,云旭阳赤身裸体,被人扶着半坐在卫生间地上。这种赤身裸体的状况,也引发了云家家属的疑惑。

李某解释说,涉案人员喝下芒硝类物质是在案发当天下午,出现不良反应是在晚上约9点到10点之间。“当时,云旭阳本人已经出现狂躁、抽搐等各种反应。”

“他当时没穿衣服,这是出现不良反应后冲凉水澡造成的,按他们的理念,喝完这个后都要冲凉水澡。”他说。

李某还说:“当时还有一个年轻人没有反应,出警民警到达现场一会儿后,才出现呕吐等不良反应,被镇卫生院送到了县人民医院抢救”。

是否被胁迫过?

根据云文超提供的视频,仍在殡仪馆存放的云旭阳遗体上,脚腕存在外伤,手掌、背部等多处青紫,头部出血较多。据此,云家人怀疑,云旭阳案发前,可能受到过外力打击,抑或是饮用芒硝类液体时,受到了胁迫而大量饮用。

对此说法,李某说,尚未发现有这方面的情况和证据。至于外伤,应该是因不良反应而出现狂躁情况后,当事人自身因素造成。

但他也表示,云旭阳之死肯定有被诱导的因素,“包括现在还有一些人蒙在鼓里,认为喝这个对身体确实有好处”。

定性为何是非法行医?

云文超认为,胡万林之前曾因非法行医被查处,但此次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号称对外行医或者收徒,包括在云旭阳出现不良反应后,没有寻求正规医院抢救,对该案件的后果,应该存在着较多的放任,乃至主观故意,使得此案有“故意杀人”嫌疑。

同时,张伟也提出,胡万林对人大量使用很有害、危险的物质,明知故犯,导致人的死亡,并且在上世纪90年代被商丘警方查处时,当时的“打假英雄”司马南也曾认为,胡万林的行为可能构成间接致人死亡罪。

“我们没有采纳‘故意杀人’,认定为非法行医,定性合适,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首先,主观上,他们不是想置谁于死地。” 李某说。

现场未透露姓名的新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表示,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认定,只是初步结论,最终究竟怎样定罪、量刑,还需要法院的进一步审判才能最终确定。

有无金钱交易?

云文超说,参与此次“中医研讨”活动前,云旭阳曾经向他提过带钱的事,因手头拮据,他最后只给了儿子1000元钱暂用。父子商定,如果还需要花销,云旭阳再和家里联系,他们打款给他。

事后,经过查看聊天记录,云文超才知道,为参加此次活动,云旭阳被要求交纳费用1万元。

按照张伟的说法,组织者明知道涉案芒硝类液体存在极大风险,且早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行医,举办此次活动还向参与人员收取了数额不等的费用,应该还有诈骗的嫌疑。

李某表示,这一情况,他们在侦查期间已经考虑到了。他说,,有证据证明,有人向胡万林支付了费用,胡万林也确实收了一部分人的钱,但还有人说,这些钱是当事人自愿交给胡万林的。

按照李某的说法,这就像一群人听一堂英语课,大家都觉得老师讲得不错,就主动提出来给老师交学费,但老师本人没有提这个要求。 2014年6月18日,洛阳中院发布消息,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胡万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洛阳中院表示,胡万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报请移送上级法院审判,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移送后,该案已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2013年8月31日,当时年仅22岁的大学生云某,跟随胡万林的“养生班”进入河南新安龙潭大峡谷景区并入住农家宾馆,一行大概十余人,除了患者之外还有像云某一样的中医爱好者。云某服用了由胡万林等人提供的“神药”之后,随即就出现了呕吐、脱水等等症状,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9月2日,胡万林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将在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称为“当代华佗”的胡万林,曾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他先后三次入狱服刑。 2015年2月11日,下午省高院通报,胡万林等非法行医案二审宣判,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洛阳中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吕伟有期徒刑11年、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四被告人***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损失8588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