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同居男女两性在性关系基础上***同生活。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恋基础上***同生活也被认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同生活;另一种是姘居,即无夫妻名义的公开同居。以上均属非婚性行为。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总体来说是不好的现象,因为对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保障。

离婚后私自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经修改后的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这说明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已不复存在。

如果两人想重归于好,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而如果未按规定办理复婚手续即私自同居生活,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此外,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诸如非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或债权债务等事宜,人民法院应一并作出处理。

一般我们说的非法同居,往往都是指男女双方在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同生活在一起,此时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活动,这并不是判断同居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只要是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同生活,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就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