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有: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个人向村里申请,村里报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筑。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若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