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1、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村政府开具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2、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确认3、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由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4、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5、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无犯罪记录证明异地可以开吗
无犯罪记录证明异地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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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因此,符合该条件的,可以至户籍地派出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