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劳动力中的性别平等
第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比如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等,这些都明确规定了公平就业,突出强调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也把保障男女平等就业、改善妇女就业结构作为主要目标,制定了具体的策略措施。
第二个方面,制定出台政策,促进不同妇女群体创业就业。2009年,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妇联联合推出了面向基层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这个政策是指,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可以申请贷到5-8万,如果女大学生合伙经营可以贷到人均10万元的妇女小额贷款,这个贷款的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付。到目前为止,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经发出了2200多亿元,帮助500多万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也辐射带动了1000多万妇女就业。这个政策得到了妇女的衷心拥护。
第三方面,实施扶持行动来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国务院先后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2009年以来,全国妇联、教育部、人社部已经联合实施了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女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累计创建了女大学生实践基地8100多个,为女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的实践基地,而且组建了1.2万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就是一些成功的女企业家作为女大学生的创业导师。几年来,先后为30多万名女大学生提供了免费的创业就业培训,帮助十几万名女大学生实现了创业就业。
第四方面,我们还开展培训,提高妇女的创业就业能力。现在我只举一个例子,比如农村妇女已经有150万人通过培训取得了农业技术员职称或者绿色证书,创办妇女专业合作社5万多个。应该说,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所以妇女就业人数一直占到整个就业人数的45%左右。最近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还显示,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各类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以及有关人员所占的比例也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13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61万,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4.1%。所有这些都证明国家采取了有力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扶助政策来支持妇女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