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国有土地流程
法律主观:
一、国有土地买卖流程
1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 法人 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 、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 合同 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 15 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 、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 ; 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 、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 、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 、交纳有关税费
8 、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二、国有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8 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 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国有土地买卖的常见问题
例如:集体土地能办国有土地证吗 ?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便宜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
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 城市规划 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
2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规定 :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第四条款规定 :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房,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第二款规定 :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由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