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第一案的律师看法
此案代理律师燕薪则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案件本身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涉案的处罚决定,因此整个案件也会围绕客运管理中心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来展开。对案件的审理不会产生推动出租车管理制定的作用。
不过他也表示,从律师对案件的期望来说,我们确实是想通过这个个案作为一个突破口、一个撬动出租车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通过这个案件让全社会意识到,现行的出租车管理体制需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比如对出租车市场的一个逐步的开放等等,我们是希望这个案件能够有这样的意义。
代理律师李文谦告诉记者,我国车辆的行驶证上会明确“非营运车辆”与“营运车辆”的区别,非营运车辆如果进行营运行为,且在现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有收费,才能够界定为非法营运,并进行处罚。但从听证会上济南市客管办出示的视频看,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陈超收费,“客管办表示陈超以前确实有过专车营运、收费的经历,但客管办仅从以前的行为来推定陈超当时的行为,而不是直接证据,这显然是不严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