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律师的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哈尔滨律师收费标准参考:一、代理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下同),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分段比例累加收费,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收费标准及费率2万元及以下800元2万元以上至10万元4%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3%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2%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1%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0.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0.25%5000万元以上双方协商以上费率可上浮30%,下浮不限。诉讼标的额的计算,包括反诉标的额;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对不符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定标准的,不得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收费。四、计时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上述服务项目也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在每小时100元—1000元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计时收费标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以各自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计费标准分别计算收费额。五、关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法律服务内容、工作量、工作成果、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律师的服务能力等协商确定。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 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 诉讼 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